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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:好悲催的暴发户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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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成金和孤狼,曾经同属于一个组织。

他知道孤狼之前杀人的武器,是产制西域的一种极其珍贵的天蚕丝,韧性极好,承受能力极强,是普通鱼线的一百倍左右。

这种天蚕丝细若发丝,别说是在灯光灰暗的慢摇吧里,就是光天化日之下,也极难看得出来。

正是它的这种特质,用它作为武器,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。

想想就知道了。

一根普通的鱼线,在速度和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下,也可以轻易把手指胁伤,更何况是比它纤细很多,承受能力又偏偏强很多的天蚕丝。

这种天蚕丝,尤其珍贵,据说一根的价值都在数万元。

组织为了特工安全,同样也是为了整个组织着想,每个特工每次做任务时,都会发放一根,留作防身之用,以防万一。

梁成金想到这里,又仔细回想了一下,孤狼刚才所有的动作,每一个细节。

恩,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组织里的其他人做事。

一定要搞清楚。

以后对自己肯定很有用。

恩恩,刚才孤狼走进慢摇吧,靠到李天成背后的桌子上,然后点了一杯红酒,酒没喝,留下张纸条就离开了。

他到底是怎么杀死李天成的呢?

恩……

对了!

梁成金忽然想到什么,不禁眼睛一亮。

孤狼一定是这样做到的。

他走进慢摇吧时,就已经准备好了天蚕丝,靠在李天成背后的桌子时,他将天蚕丝搭在了李天成的身上。

由于天蚕丝细若无形,轻若无物,李天成根本就没有任何感觉,哪怕他当时那么的紧张,要察觉落在衣服上的一根蛛丝般的天蚕丝,也是极不可能的事。

随后,经验丰富的狐狼,无比淡定的叫服务生给他倒一杯酒,然后付了酒钱后,留下纸条,拿着那根天蚕丝,忽然加快速度向前拖动一下,因纤细而显得锋利的蚕丝,这便毫无悬念的割破了李天成的脖子。

梁成金想到这里,突然记得孤狼在离开桌子时,有一个极快的动作,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。

靠!

真是想不到这天蚕丝这么牛逼!

前段时间看了一部今年新拍的电影,叫什么《龙门飞甲》,最后有一个情节,那个坏蛋头头还有一个漂亮的坏蛋妹子,连着衣衫和身体被无形的天蚕丝切成无数碎片。

当初还觉得那个镜头特假。

现在才发现,原来不假。

这种天蚕丝真的有那么牛。

用它。

真的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!

而且看孤狼的手法,只要掌握好,还可以做到像他这样,划破了人家的脖子,还要过好久才会断裂而开。

看起来既惊险又牛叉。

就一个字,爽!

三个字,爽爆了!

嘿嘿。

不过最爽的是,本大爷这些年来做了组织安排的,不下三十次任务,每次都留着一根天蚕丝没有用。

当时就是觉得这玩意一根都要几万元,太奢侈了,俺这农村出来的孩子,舍不得啊。

今天终于在孤狼身上,见识到了这种天蚕丝的厉害之处,以后自己除了时光倒退的异能外,算是又多了一个必杀技。

嘿嘿。

可喜可贺!

梁成金刚刚想到这里,却见得孤狼已经走了过来。

孤狼看了自己一眼,略微迟疑,还是向慢摇吧外面走了出去。

“伟哥,既然认出了我,干嘛不坐下来叙叙旧?”梁成金见状,干脆上前几步,追上去叫住了他。

呃,此伟哥非彼伟哥。

因为孤狼的真名叫米仁伟,梁成金以前和他在组织里一起训炼,泡妞打屁聊天时,也就调侃似的叫他伟哥。

不知不觉,梁成金就喊习惯了。

尽管现在已经一年不见,他还是这么叫,他觉得这样喊孤狼,会感到更亲切,会自然地回想起,作为兄弟和朋友的那份温情。

然而孤狼听了他的话,却是拔腿就跑,一转眼就消失在了城市的夜景之中。

“米仁伟这是怎么了?一年不见,他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?”

梁成金看着飞奔而去的孤狼,心中万分疑惑,但他可以想像得出来,他离开组织这一年,肯定过得不好。

听说他当初是因为一个女人而离开的组织,也不知道,他现在和那个女人,最后的结果如何。

“梁成金,里面发生什么事了?”

董月看到梁成金走了出来,慢摇吧里随后不久就传来一阵骚乱,人们不断的往慢摇吧里蹿出来。

此时,整个慢摇吧可比之前出现那只极像狮子的藏獒大狗,要混乱得多了。

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很重大的事。

董月忍不住好奇,又觉得梁成金一直在里面,刚刚才出来,一定知道具体情况,或者说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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