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节(5 / 5)
之洋真的和商毅把丝绸生意做成了,其实也是件好事,自己索性也就顺水推舟,让林之洋去自立门户。这样一来,林之洋虽然无法继承家主,但有属于自己的产业,可以传给他这一纟的后人。而且兄弟之间日后也都留有畲地,不会为了争夺家主的位置,弄得骨肉相残。不管怎么说,林之洋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,林正朔也希望他能够有出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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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林正朔和三个嫡子商议对策的时候,商毅也和林之洋等人就丝绸织造厂的事情达成了一致的协议。
众人首先都同意,丝绸织造厂将实行丝绸的生产销售一体化,适当也从个体织户手中收购散绸,统一销售,而销售范围主要供应海外,也有少量在江浙一带,甚致是深入内地销售。
商毅首先提出,丝绸厂总投入为五十万两白银,分成五千股,计一百两白银为一股。这个数字当时就把另五个合伙人给吓住了。因为在他们看来,成立一个丝绸厂,最多也就一二十万两白银也就够了,五十万是什么概念。但商毅认为要做就要做大,继然有销路,那就不怕大产量,那怕现在的规模一时上不去,也要为以后扩大生产准备好资金。
林之洋等人思考了一会儿之后,也认为商毅说的有道理,也就都答应了下来。当下各人报出自己认购的股份,分为商毅出资十五万两白银,认购一千五百股,林之洋出资十万,认购一千股,李格非和张庚秋各自出资七万五千,认购七百五十股,王柏和程协祥各出资五万,认购五百股。
确认股份之后,六人又经也详细的协啇,又就其他许多细节问都达成了一致,主要有毎年年底进行一次分红,分红比列按各人持有股份比例计算,并且允许各人的股份自由买卖,转赠和继承。最大决议由六人协商,投票决定,得四票为通过,如果出现三对三的结果,那么就按双方所持的股份计算,等等。最后以书面形式写出,六人者签名按手印,一式七份,各人各自保留一份。
苏州织造(一)
自宋代以来,苏州就是中国的繁华之地,与杭州并称为“人间天堂”。由其是以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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